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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热线
“承诺热线”2017年2月份上线通报
【2017年02月23日】 文章来源: bt365体育
  2月13日,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春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王志刚,地籍科科长杨永恒上线,共接听投诉、咨询电话9个。事后,市局及相关县(市、区)局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德城区岔河小区听众反映:有土地证过不了户,开发区公司说,材料交到土管局,该局说没收到。经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应依法依申请进行,即由开发企业提供原始的用地材料及收集业主的相关材料后统一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材料齐全受理后方可启动登记程序。

  经查档,截至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尚未收到该小区开发企业的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申请材料后都会为申请人出具《收件回执单》,回执单上详细列出收件内容、时间及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承诺受理材料后20个工作日后可以领证,回执单上注明领证窗口的咨询电话,申请人可以查询办证进度。开发企业未向来电人提供此回执单,因此,开发企业说已将材料交到国土局的说法是不成立的,现来电人也明白是开发企业的一种托词。开发企业未提交办证申请材料,登记程序无法启动,建议来电人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若业主与开发企业签订的有购房合同,则执行合同,未兑现承诺的,属于开发企业违约,涉及到合同违约,建议来电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向来电人解释清楚。在我局未收到办证申请材料的情况下,无法启动登记程序。

  二、陵城区郑家镇纪家村听众反映:国土资源局建扬水站施工,把门垛子撞了,一直没有说法。经查:陵城区国土资源局位于郑家寨镇的土地整理项目由济南黄河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施工,建扬水站属于该工程其中的一部分。陵城区国土资源局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规定:“施工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陵城区郑家寨镇纪家村村民纪某反映,2016年10月份建扬水站施工队的拖拉机把自家门口的门垛子撞了。当时,纪某与肇事方并没有处理此事。来电人已多次拨打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此事,未能妥善解决,故又拨打承诺热线反映。接到来电人的电话后,陵城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向施工方了解此事,施工方否认车辆撞了纪某家的门垛子,现纪某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是施工队的拖拉机撞的。

  济南黄河工程有限公司是土地整理项目中标的施工方,不是陵城区国土资源局的下属单位。因此,陵城区国土资源局已向来电人解释清楚,建议其直接找施工队处理此事或走司法程序维权。

  三、德城区听众反映:2014年底买的二手房(土地证没了,有房产证),怎么办土地证。经查:德城区听众购买的二手房,房产证已过户,土地证未过户且丢失了。请该听众联系原房主共同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政务大厅一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挂失注销公告及权籍调查,待公告到期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已将具体的办理程序向该听众解释清楚。

  四、德城区听众反映:东海现代城的房子,2014年买的二手房,当时土地证没下来,当时没过户,现在想过户怎么办?经查:德城区听众购买的东海现代城的二手房,已办理了银行抵押,所以该听众需要经银行同意或待还清贷款后才能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已将具体的办理程序向该听众解释清楚,其表示满意。

  五、武城四女寺听众:农村的宅基证想过户,怎么过?镇上土管所说不办理了。经查:武城县四女寺镇东佛村村民崔某,在村内购买住宅一处,该住宅为集体所有土地,原户主办有集体土地证书(武集用(2001)第55481号),咨询是否能办理宅基过户手续。

  武城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中“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可申请登记的规定,因来电人为买卖房屋,不符合可以申请过户登记的情形。因此,无法给来电人办理集体土地证书过户手续。

  武城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政策向来电人解释清楚,但来电人坚持认为城市居民购买的商品房可以买卖,农村村民同样可以买卖宅基地,对国家的有关政策理解有误,所以对办理结果不满意。

  六、德城区听众反映:泰康小区的土地证七八年了没下来。经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应依法依申请进行,即由开发企业提供原始的用地材料及收集业主的相关材料后统一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材料齐全受理后方可启动登记程序。

  经查档,截至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尚未收到该小区开发企业的申请材料。开发企业未提交办证申请材料,登记程序无法启动,建议来电人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若业主与开发企业签订的有购房合同,则执行合同,未兑现承诺的,属于开发企业违约,涉及到合同违约,建议来电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向来电人解释清楚。在我局未收到办证申请材料的情况下,无法启动登记程序。

  七、乐陵市杨安镇小王村听众反映:家里房子2015年测量的,宅基证全村到现在没有下来。经查:乐陵市杨安镇小王村听众反映家里房子2015年测量的,全村的宅基证到现在还没有发下来。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全市准备实施房地一体的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现在正在制定登记方案。请该来电人耐心等待。

  乐陵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已向听众解释清楚,其表示满意。

  八、陵城区边临镇听众咨询:过户宅基地怎么办?经查:陵城区边临镇闫庄听众闫某,其父在该村有宅基地一处,闫某想把该宅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到自己名下。

  办理过户手续需闫某及其父亲双方及双方配偶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大队证明同时到陵城区国土资源局办理过户手续。

  陵城区国土资源局已将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告知来电人。

  九、齐河县潘店镇听众反映:2007年盖的房子没办宅基证,2010年交了宅基证的钱,现在没办下来。经查:齐河县国土资源局了解了该县潘店镇有粮村村民娄某反映的问题后,通过查阅地籍档案,找到了娄某办理宅基证的档案,证明娄某已于2004年办理了宅基证。

  因2004年乡镇国土所尚未垂直,属于乡镇政府管理,因为人员变动,有少量宅基证至今尚未发放。齐河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经过仔细查找,找到了娄某2004年办理的宅基证,并于2017年2月14日下午14时送到了娄某的手中,其表示满意。

(市局热线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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